ttll1984 2007-11-7 09:17
政府欺软怕硬
瓯南大桥建大路,政府征收了我家地基附近的一片土地,在我地基旁边的房子所得的赔偿是40万,外加大路旁边大厦的2套商品房的低价购买(2000一平方,卖的话5000一平方立刻有人要的),而我地基的赔偿只有7万,外加一处偏僻地方的1套商品房的低价购买权(2000一平方,卖的话还不一定有人要的)。同在一处的地基与房屋的补偿为何如此巨大??无非政府欺软怕硬,人家有房子的可以做钉子户,而我们地基的做不了钉子户,就只能任政府摆布。最新出台的《物权法》以及一些相关法律都明确指出给于的赔偿应照高赔偿,可我却有这样的不公平待遇。谁能帮帮我?镇长要我在协议上签字,我不签,某政府官员甚至恐吓我拉我去蹲几天牢房,让我乖乖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