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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平阳县第十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中共平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平阳县第十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中共平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平阳县第十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平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将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的建议,向中共平阳县第十次代表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五年工作的回顾

  县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在县委和市纪委的领导下,全县各级纪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反腐败斗争逐步从侧重遏制走上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轨道,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维护和促进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始终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方针,把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特别是党风廉政教育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几年来,协助县委开展了“三讲”教育、“两思”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和“两个年”活动教育,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大力开展了示范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汪洋湖、范匡夫、马健、毛泽平等一批干净干事的先进典型?熏深刻剖析成克杰、胡长清、罗鉴宇、朱承岭等反面典型案件,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牢筑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认真开展了党纪条规教育。开展了党风廉政法规知识竞赛、“廉政勤政树公仆形象”、“读书思廉”等活动,举办了反腐倡廉成果展、反腐倡廉文艺汇演,组织“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干净干事”演讲比赛、对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党纪条规测试、向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息、开辟“反腐倡廉之窗”报纸专栏等多种形式,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觉悟和拒腐防变意识。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始终坚持以乡(科)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自查自纠为主要方式,结合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熏认真抓好廉洁自律工作。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开展了公款配备通信工具清理工作,全县共清理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移动电话849部、公费住宅电话771部,收回资金93.9万元,并实行了通信工具的通话费用定额包干制度;清理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礼卡、礼券的问题,全县有82名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的礼金、有价证券折合人民币14.6万余元,就地销毁代币购物券面值101万元,并对2名违规收受、赠送礼金的党员干部给予纪律处分;开展了领导干部违反住房规定专项清理工作,对894名乡(科)级领导干部住房情况进行了初核,补缴了各类款项60多万元;开展了领导干部用公款配备住宅电脑、公配摩托车以及党员干部利用办公电话公费点歌等专项清理,均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加强了对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与此同时,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话诫勉、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干部廉政档案、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规范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三、案件查办工作

  始终坚持以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三机关一部门)和乡(科)级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转让等过程中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的查处,与执法机关密切配合,集中力量突破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据统计,1998年1月至2002年12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4456件(次),立案1092件,处分党员干部984人,其中开除党籍150人;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中,乡(科)级干部68人;为党员干部澄清是非335人(次);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952万元。查处的有影响案件主要有:原平阳经济开发区常务副主任柳言爽受贿案;原县交通局局长林运远受贿案;原县教委主任张恒受贿案;原平阳县国营水泥厂厂长李正宣贪污、受贿案;原鳌江镇副镇长黄孙珏受贿案;原闹村乡乡长陈积报贪污案;平阳经济开发区违纪违法窝案、串案等。通过查办案件,惩治了一批腐败分子,纯洁了党员干部队伍,增强了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

  四、纠风治乱工作

  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认真纠正,取得一定的成效。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民负担监督网络,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测,通过在村(居)设立公示牌公布涉农收费项目及标准、向农户发放公示手册等措施,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13项,减轻农民负担7137.2万元;实行收费许可证和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加强对企业负担的监督和管理,取消对企业收费项目72项,降低收费标准40项,为企业减轻负担8000多万元;加强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中小学乱收费案件,清退乱收费2812.7万元,并在全省率先推行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了收费行为;在县级医院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有所遏制;对部分执法部门出现的公路“三乱”现象进行了纠正,保证了国道、省道的畅通;深入开展了行风评议活动,先后对105个部门进行行风评议,促进了部门和行业风气的好转。此外,开展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国债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对口扶贫资金使用等专项执法监察,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为保证政令畅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抓本治源工作

  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逐步规范“事权”、“财权”和“人事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环节,削减审批事项567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建立了县本级会计核算中心和昆阳、鳌江等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推行“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分配统一标准”的做法,县本级已有158个单位纳入中心统一核算,撤销银行帐户260个,划并资金4000多万元,拒付不合理开支近800万元,巩固落实“收支两条线”工作的成果。建立了“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全县共有374项工程进场交易,总投资额达22.9亿元,政府采购金额达5516.47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1%,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国有资产产权逐步实行市场化交易。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以扩大民主、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为重点,普遍推行党政干部民主推荐、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交流、轮岗等做法,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逐步建立。县级机关政务公开全面推行,乡镇和基层站所政务公开不断深化,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推行了村帐乡(镇)代理制度,全县31家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已推行厂务公开。

  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龙头来抓,各级党政“一把手”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都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和细则,基本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推动了责任制的落实。1999年以来,全县共有22名领导干部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受到责任追究。

  总的看,五年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信心不断增强。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继续得到遏制,一些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基本实现了县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反腐倡廉工作目标。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同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比较严峻。有的单位领导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开发区建设等经济领域案件呈多发态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些规定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存在铺张浪费现象。一些机关党员干部服务意识淡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力,治党治政不严,执纪执法偏宽偏软。清源治本力度不大,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在某些领域还相当严重。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对新形势下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特点、规律的认识和研究不够深刻,还不能完全适应新任务的要求,特别是对办案的综合社会效果重视不够;纪检监察内部监督机制还不完善,需进一步改进;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尤其是在加强效能监察、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尚需进一步加强。因此,我们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清醒地认识到腐败现象的极端危害性,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与时俱进,努力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果取信于民。

  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社会体制环境和干部从政环境,为我县全力打造“中国皮塑礼品之都”、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坚持深化教育,重在防范,努力构筑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切实抓好宣传教育这个基础。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委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根据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总体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需要,科学规划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做到既有长远的计划,又有阶段性的安排。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六大精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平阳的实际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牢记“两个务必”,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教育。继续开展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建立健全经常化、规范化的思想教育机制,改进方法,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入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弘扬正气,以案明纪,促使领导干部增强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继续开展警示教育,组织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和展览,特别要注意剖析本地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加强对新任领导干部和一般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的重要作用,通过组织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编印教育资料、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努力增强思想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积极利用学校、村(居)、家庭等开展教育活动,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教育渗透力和影响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党校以及新闻单位、文化艺术等部门的密切合作,建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协调机制,定期沟通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巩固和发展大宣教格局,进一步形成整体合力。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妨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坚持不懈地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断充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内容,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自查自纠;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切实纠正不廉洁行为;及时总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廉洁自律的相关制度;要做好廉洁自律工作的延伸,切实抓好一般党员干部及村(居)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要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影响改革发展稳定、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不正之风,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减轻企业负担,狠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治理教育乱收费等工作。着眼于改革体制、机制和制度,注意用市场机制的办法,消除阻碍经济发展的各种不正之风,解决产生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强化行政效能监察。要采取受理群众投诉、组织开展专项监察和重点监察、组织督查、进行行风评议等措施,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重点抓好政策落实情况、政令畅通情况、部门依法行政情况和办事效率等方面的行政监察,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首问责任制、效能考评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办事程序,转变工作作风,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能。防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办事效率低下,部门利益至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行为;防止和纠正乱罚款、乱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甚至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和滥用专项资金等不良现象。要全面启动“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建立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工作制度,完善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工作制度,着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三、坚持制度创新,清源治本,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体制环境

  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清源治本,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运行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是推动权力沿着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运行,减少滋生腐败土壤的有效途径。规范“三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事权。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为主要目标,以减少审批事项作为重点,进一步解决多头审批的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联合审批、开设审批“绿色通道”、设立综合审批窗口等改革举措,创建审批制度后续监管新机制,改革审批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权。要按照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继续推广“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分配统一标准”的管理办法,实行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改革财政资金缴拨方式,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进税费制度改革,规范收费行为。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和健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等有形建设市场规范运行的各种制度,进一步规范“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运作,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人事权。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和群众参与程度为着力点,以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为突破口,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创新干部选拔任用监管机制,用制度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强化监督。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要重视领导干部离任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抓好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等办事制度建设,从制度上保证领导干部的清正廉洁。要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手段,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把党的纪律检查与法律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体制环境。

  四、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努力营造良好的干部从政环境

  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指导原则。要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总体部署中来认识和把握,立足全局,把握政策,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正确处理惩治与保护的关系,不断改善干部从政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贯彻从严治党方针,严肃查处严重干扰和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违纪违法行为,严惩腐败分子;也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保护职能,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广大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对违纪违法的,该给予纪律处分的必须给予纪律处分,涉及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给予法律制裁。要重视查处党员干部参与张贴大字报、小字报和组织群体性上访等违纪活动;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肆意攻击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行为,支持和保护改革者。同时,要体现党的政策,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犯有严重错误但能够主动承认和改正,并配合组织查清自己和其他人问题的,可以按照规定从宽处理;对犯有一般性错误的,要立足于教育,帮助其吸取教训,以挽救犯错误的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地保护和支持敢于负责、干净干事的党员干部。要强化信访监督和信访跟踪工作,及时准确区分混淆视听、诬告陷害的和客观真实反映问题的信访举报行为。对受到诬告陷害和打击报复的党员干部,要及时给予澄清并切实加以保护。对干部在促进经济发展过程中所犯的轻微错误,要做好批评教育工作,采取当面打招呼、信访约谈、发信访反映通知书、谈话诫勉、责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通报情况等办法,及时督促干部改正错误;对那些屡教不改,最终走向腐化堕落的干部,坚决予以惩治。通过严格执行纪律和正确运用政策,更有力地打击腐败分子,更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五、坚持从严治党,严惩腐败,努力使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指出:“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我们必须坚决贯彻这一精神,按照“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乱必治”的要求,依纪依法坚决惩治腐败。坚持以查办“三机关一部门”和乡?穴科?雪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坚决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徇私枉法、贿赂选举、严重失职渎职、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人事、司法领域的案件以及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着重查办经济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等案件。重视查办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发生的以权谋私、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案件。依法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经济处罚和追缴违纪违法款物的力度,发挥经济手段在遏制腐败中的作用。严格执纪执法,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干扰办案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格遵循“依法依纪、安全文明、确保质量、注重效果”的原则,落实案件查办责任制,讲究办案策略和方法,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提高案审质量。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扩大视野,拓宽渠道,收集信息,积极发挥信访举报的主渠道作用。建立重大案件通报制度,通报案件查结情况。健全完善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和查办大案要案协调小组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协同办案制度,积极探索与公、检、法、审计等执法机关协同办案的具体形式,建立和完善协同办案的各项制度,形成整体合力。总之,要通过依纪依法查处各种腐败行为,严惩腐败分子,使腐败消极现象切实得到有效遏制。

  六、坚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努力形成全党动手抓党风的良好局面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领导是保证,狠抓落实是关键。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总揽反腐倡廉工作全局,不断提高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各级政府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寓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之中,认真抓好落实。各级纪检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的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部门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任务与履行本部门的职能密切结合,与开展业务工作融为一体,纳入队伍建设和行业管理之中,同步推进。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把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引导好、组织好、保护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主体作用。

  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政府是重点,“一把手”是关键。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做到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逐级抓落实。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做到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健全完善科学的责任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加强考核检查,增强各级党政领导抓反腐倡廉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工作抓得不力以至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七、坚持严格要求,强化管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队伍建设是根本。要按照江泽民同志提出的“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从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方面着手,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纪检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努力把各级纪检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较强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坚强的领导班子。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使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组织建设,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案审纪律和保密纪律,把监督工作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全过程。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加强业务建设,抓好业务学习和培训,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干部的市场经济意识、法制意识和科技素养,提高反腐倡廉的工作水平。

  同志们,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在县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县人民和广大党员干部,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开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全力打造“中国皮塑礼品之都”,实现平阳县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和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黄 安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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