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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怎能要干啥就干啥

孩子怎能要干啥就干啥

新修订的、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营业性游戏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租售恐怖图书、音像制品……此法更全面地规范了对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司法保护的法律责任。

  那么,《未成年人保护法》实行如何?营业主们是否按规定执行?为此,记者深入现场进行暗访。

  镜头一:昆阳镇雅河路、白石街等烟摊小店。征得14岁初一学生小林父母同意,记者带他到去买烟酒。每到一处,店主只是收钱,之后便取出烟酒递给小林。于是,小林买烟、酒皆获“成功”。小林告诉记者:“我经常帮来我家喝酒的叔叔们买烟酒,从来没遇到不卖的。”

  镜头二:昆阳镇一游戏厅。当记者昨天来到这里时,好几个穿着校服的学生正坐在里面津津有味地打游戏。在一台“街霸”机前,两个十二三岁模样的孩子在那里对打着,后面还有一个孩子在那里看得入神。


  镜头三:鳌江一影碟出租店。记者让上初二的小谢去租一张恐怖片《山村老尸》,没一会儿,小谢就带着碟片从店里出来,“登记了名字,交了10元押金就租到了。”小谢拿着碟片说道。

  ……

  随意买烟、进出游戏厅、租恐怖光碟……一个个镜头,无不表明,未成年的权益,正在不经意中遭受侵害。

  那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如何维护?就此,记者采访了县烟草专卖局、县文化局的有关负责人。

  烟草专卖局销售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已经把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这一规定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宣传,对于违反规定的经营者,上级部门还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针对未成年人进游戏厅、租恐怖光碟等现象,县文化局有关负责人说,文化部门对于证件齐全的网吧、游戏厅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目前,未成年人主要集中在无证黑网吧、黑游戏厅,而他们的流动性又较大,打击难度也很大,需要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配合。对于音像、图书市场,除文化部门进行严格管理外,也希望广大群众能主动配合,积极举报。

  记者希望相关单位、部门能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严厉取缔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共同为他们营造良好健康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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