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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7-7-5 12:11 只看该作者
平阳昆阳镇水泽湾地块使用权出让公告
平阳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07)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我中心受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公开拍卖出让昆阳镇水泽湾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昆阳镇水泽湾地块位于昆阳镇104国道旁。土地用途为商住,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地块用地面积为1471平方米,建筑密度≤38%,容积率≤2.25,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其中底层可作为商业用房,面积≤500平方米。拍卖起叫价为325.68万元人民币。(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注:出让地块设保留底价。
二、出让有关事宜:
1、参加对象为开发资质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须经过规划建设部门审核)。
2、参与竞买者必须于2007年7月18日上午9时至2007年7月24日下午4时整止到平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领取公开出让有关材料。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须另持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报名时须交付竞买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缴入帐户:平阳县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工行昆阳支行;帐号:1203283229049742705。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成交者保证金充抵受让地块的部分地价款。
3、本次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4、本次拍卖时间为2007年7月25日上午9时正,拍卖地点在平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二楼(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
5、截止2007年7月24日下午4时整时,如报名人数少于3人,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自2007年7月25日上午9时至2007年8月7日下午3时整止(工作日)。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8月6日下午4时整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挂牌竞买。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四、拍卖出让咨询电话: 23812016 63193016
五、网址:www.pyz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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