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这个案件该怎么处理

这个案件该怎么处理

一起交通事故,原告起诉两被告,要求双方承担连带责任,现已开庭,但被告2因犯抢劫罪判刑,未到庭参与诉讼,也未委托代理人参加,被告一参与开庭,后又与原告达成了赔偿协议,原告遂对被告一撤回了起诉,请问,该案应如何处理,是先下撤诉裁定,还是对两被告做出判决,(因被告二未到庭,无法质证,)驳回对被告一的诉讼请求呢??



--------------------

公平正义-------------汪洋FT

TOP

原告已撤销对被告一的起诉,法院就没有权力对被告一作出判决。被告二没有出庭不应该影响对其判决。


--------------------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十八号北环中心A座811室邮编:100029 电话:82254573 82254574 机:13439768304 传真:82254532 e-mail:sanglilaw@sina.com

TOP

要到教育去开庭,否则程序错误。

TOP

被告二没有到庭,怎么有办法开庭审理,肯定要到被告二关押地开庭,才符合程序.

TOP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经传唤未庭,是可以缺席审理的,即使是缺席的是刑事犯罪的被告人。

但是,如果一案中有多个被告人,其中一个以上未到庭,那么法院便不能采取调解的方式结案,因为这样的调解无法体现全体被告人的真实意思,而只能缺席判决。

因此,在未经法院审理确认各被告人的过错责任之前,原告与个别被告之间的协议亦不能影响法院依法进行审理作出判决。如果原告执意申请撤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准许。

当然,如果到庭的被告承担了全部的赔偿责任而免除了未到庭被告的赔偿责任,那么在这种条件下的调解或撤诉应该是可以允许的。




--------------------

吴杰,1999年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律系,现为山东中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9号联合大厦17楼A-D室电话:13405323794 邮箱:sgfywj@sohu.com

TOP

仅为已见;
原告有诉讼的权利,被告有申辩的权利;司法的精髓是公正;

虽然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经传唤未庭,是可以缺席审理的,”其立法本意为因被告主观原因经传唤未庭 ;本案例被告经传唤未庭非被告本意;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因病或其它家庭发生的重大事件原因不能到庭,应该允许延期或委托代理诉讼的;

本案例。1,原告撤诉,对被告2另行起诉,于被告服刑处开庭;
2,通知被告2委托代理,或给以司法援助提供代理,进行开庭判决;

TOP

从实体看,原告要求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是指就案件结果(判决或调解)负连带之责,在被告二尚不能确定有无连带责任和不在场的前提下,让其承担原告与被告一达成的赔偿协议的连带之责,显然是不公允的。 从实体看,被告二未到庭不是其故意行为,不能缺席审理。‘现已开庭’显然是在被告二缺席的情况下进行的。结论1,驳回撤诉申请,另行开庭;2原告坚持撤诉,说明他放弃了要求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裁定准许撤诉,结案。

TOP

被告不到庭是不能缺席审判的。你仔细看看看看民事诉讼法

TOP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被告经传唤未庭,是可以缺席审理的,”

TOP

再做一下说明:
经审理查明,两被告是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一是承担主要责任,被告二是承担次要责任.
原告与被告一达成的协议,是被告一承担70%责任,并已付清了协议的赔偿数额.也就是说,原告放弃要求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只是要求双方按7:3的比例承担责任.现对被告一撤诉,要求被告二承担30%责任.这种情况下,可以下撤诉裁定吗?还是仍然判决呢?
谢谢!!


--------------------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