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过程中该房因借贷关系被查封该怎么办?
您好!
最近遇到一件事情实在想不通,感觉我们国家的法律在二手房购房者保护方面实在太有限了,因此想向您们请教一下遇到我这样的事情该如何保障我的权益!
本人于2007年8月22日与田秀凤签订购房协议并及时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依照协议房屋总价为153万。我先后付了首付房款50万,卖方也交房给了我,此时卖方田秀凤还余84万商业贷款,本来直接办了转按揭贷款(我也打算贷84万)再付了余款就可以办理过户了,因为卖方有14期的逾期约17万2千且无钱还银行,考虑到最终自己的利益,我出资17.2万帮她还了逾期还款视为购房款部分,本以为这下可以顺利办理贷款转按揭了,就在中国银行打算批准还未放贷时得知我所购买的房屋被法院查封了23万,原因有个承租人起诉卖方借了他20万并在2007年7月份以该套房屋5年租金抵债,遇到这种情况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并且借贷案件的主审法官也不予以接待。我知道我可以去起诉,最后等到拍卖在追回部分损失,但是总感觉这个漏洞太大了,假说这承租人只是和卖方随便签个文件就可以限制我继续买卖,并且可以在拍卖时拿回23万,因为他限制在前,我的权利反而在最后受到保护了!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而且我咨询了派出所也说是不能受理调查他们的合同是真假一事,我被惊呆了,难道真的这么容易就可以骗钱而且不会承担什么风险吗??
那么我们的合同经不经过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又有什么意义呢?反正只要卖方不配合就可以不过户,只要他象封房子就找个人写个借贷收据去法院起诉就可以,那么真正的消费者怎么能不受骗呢??
希望您给指条明路!我们花了两家老人毕生的金钱用来购买房屋,结果竟然这样,投诉无门。用过户登记来强调是否善意第三人是绝对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