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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原审被告在二审中的诉讼地位、权利义务

咨询原审被告在二审中的诉讼地位、权利义务

????一审原告甲,被告乙、丙。
  一审判决乙承担责任,丙不承担责任。
  乙上诉,上诉状中将甲列为被上诉人,丙列为原审被告。上诉状中乙只说明了自己不承担责任的理由,并未涉及丙。二审法院给丙发了开庭传票。

  请教此种情况下,丙是否还有必要到庭?如果需要到庭,那么丙需要答辩吗?判决结果会改判丙有责任吗?
  望各位帮忙。如果能有相关法条或理论为依据来分析更好。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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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好到庭和答辩,因为根据事实和法律,法院有可能改判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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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健康律师,北京市铭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W012002111614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甲11号美江大厦405室。
手机:13261873842。E-mail:13261873842@m1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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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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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1楼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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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已给丙发了开庭传票.
为了维护丙自身的合法权益,建成议丙到庭参与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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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在线,与法同行.QQ46967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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