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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重请教:上诉费交纳、上诉状提交与上诉效力的关系

隆重请教:上诉费交纳、上诉状提交与上诉效力的关系

原一审被告在接到一审判决书后说要上诉,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上诉费用,但过了上诉期限后3天才提交了上诉书,在这种情况下,上诉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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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惟“心”到惟“物” ◇用矫情的面具掩饰自然的真诚 ◇折断了的耀眼光环 撕碎了的金色面具 寻找被传说了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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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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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在上诉期内交纳上诉费用本身就是一种上诉的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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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78条“一审宣判时或判决书、裁定书送达时,当事人表示口头上诉的,人 民法院应告知其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交上诉状。未在法定上诉期间提交上诉状的,视为未提出上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法院交费、交诉状分开在两个地方,甚至是向上级法院交费而向原审法院交诉状的,必然有个时间差,有可能因为一些原因导致在上诉期限满后提交上诉状,应当理解为上上诉人愿意上诉,何况法院收费的时候也看原审判决和诉状(只是看一看,但也应当理解为是接受审查的情形)。
但关键是要改良这种收费和收状的方式,《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规定了上诉桩和上诉费同时交(严格讲,先交诉状,让法官看看是否可上诉,然后随即交上诉费,相隔很短的时间和空间),这样也方便当事人上诉,否则因这个时间差导致认定上诉效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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