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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7-1-9 18:56 只看该作者
昆阳镇水泽湾地块、昆阳镇向日葵幼儿园西北侧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
平阳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06)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我中心受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公开挂牌出让昆阳镇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概况:
地 块
| 坐 落
| 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商业建筑面积(m2)
| 起始价(万元人民币)
| 昆阳镇水泽湾地块
| 昆阳镇104国道旁
| 1471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须≤30%
| ≤38% | ≤2.25 | ≤500 | 347 | 昆阳镇向日葵幼儿园西北侧地块
| 昆阳镇104国道旁
| 835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须≤30%
| ≤56% | ≤3.6 | ≤400 | 410 | 注: 出让地块均不设保留价,详见出让文件。
二、 出让有关事宜:
1、 参加对象为具备相应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须经过规划建设部门审核)。
2、 参与竞买者必须于2006年12月31日上午9时至2007年1月8日(节假日照常)下午4时整(以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止到平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领取出让有关材料。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须另持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报名时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宗,保证金缴入帐户:平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工行平阳县支行;帐号:1203283009049013987。
3、 本次挂牌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上午9时整至2007年1月9日(节假日照常)下午3时整,地点在平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二楼(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
4、 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充抵出让金,未竞得者竞买保证金于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三、公开出让咨询电话:63193016 63193022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有关竞买事项详见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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